对上述言论稍作核实,就会发现罗友枝不顾史实、屡发谬论。实际上,1912—1913 年,在西藏被驱逐的是清朝四川总督赵尔巽派去的军队,军队首领钟颖和驻藏大臣联豫都是满人。1912年10月,民国政府允准达-赖喇嘛的请求,恢复他在1910年被清政府革去的名号。20世纪30年代,第十四世达-赖喇嘛的转世灵童选择及册封,也是由民国中央政府派代表监督,并按清朝的程序完成的。罗友枝所谓的1950年前西藏具有“法理上”的独立地位,依据的是英国代表麦克马洪炮制的“西姆拉会议协议”,而这一协议是从未得到中国政府批准的非法文件。 罗友枝所谓的“喀尔喀蒙古在1912年宣布独立”,更是典型的断章取义式的狡辩。外蒙古的确曾一度宣布“独立”,但到1915年,外蒙古就公开宣称“承认中国宗主权。。。。。。为中国领土之一部分”,“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名号,受大中华民国大总统册封,外蒙古公事文件上用民国年历”。 清朝覆灭后,先后执掌新疆军政大权的杨增新、金树仁等都效忠于中华民国,完全接受民国政府的政令。在苏联成立的1922年,新疆仍牢牢地掌控在中国政府手中。因此,罗友枝所谓“新疆自1922年起在事实上脱离了中国控制而进入苏联的势力范围”,纯属无稽之谈。 作为曾任美国亚洲研究学会主席的资深学者,罗友枝不可能不了解上述如此简明的史实,她为掩饰西方列强对中国边疆的侵略,不惜采取断章取义、取其一而不及其余的做法,着实令人不齿。 谁在为“暴恐”势力“构建历史”? 罗友枝还提出,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等政治家和以梁启超为代表的学者,都极力提倡汉化、消除其他民族特性,这促使了强烈的汉民族意识的产生。因此,“虽然宪法一直定义中国是多民族国家,但从孙中山到毛泽东,中国的领导人一直坚持中国应以汉族为主导”,其本质仍是“坚持民族主义”。 这一论述表明了罗友枝对相关历史的无知。首先,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民国政府就已明确把“中华民族”解释为包含蒙古、藏等国内各族在内的大民族概念。其次,在政治实践上,民国政府延续了晚清以来新疆、台湾、东北建省的趋势,先后建立热河省、察哈尔省、西康省等;与此不同的是,新中国实行民族平等基础上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建立少数民族自治区。 对民族身份的辨别,是实现真正民族平等的前提和基础。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从1950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展民族识别工作,到1979年最终确定56个民族。在这样大的范围中进行民族识别, 是世界民族研究史上空前的创举。如果按罗友枝所说,我国坚持汉民族主义、追求以消除其他民族特性为目的的汉化,那么,又何必如此兴师动众地去识别那么多民族?又何必建立少数民族自治区?
此外,罗友枝对“东突”问题的暧昧态度,也非常值得警惕。她认为,正是汉民族主义的兴起、汉化运动的压迫,才有所谓“1933、1944和1949年几次试图建立东土耳其斯坦共和国失败”。言外之意,20世纪三四十年代数次“东突”暴力事件具有正义性。她还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族政策“与民国时期相似。。。。。。也不断镇压民族独立运动,强调其对西藏、新疆和内蒙古的控制”,“使用突厥语系的新疆穆斯林拒绝国民党的同化话语,也同样抵制共和国时期的民族融合政策”。尽管在罗友枝发表这一论说的1996年,“东突”尚未被联合国定为恐怖组织,但其恐怖活动已反复出现,分裂中国的图谋也非常露骨。罗友枝的此番言论,难道不是刻意为“东突”分裂势力“构建历史” 吗?显然,这已经不是一种史学观点,而是一种赤裸裸的政治表态了。 要之,罗友枝一方面杜撰所谓“汉民族主义”是清末民初边疆地区离心倾向的原因,另一方面,极力推崇蒙古、藏、维吾尔等族的 “民族主义”,构建一种“非汉”民族主义的、政治化的历史叙事,解构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事实,其危害不仅是要跟我们争夺学术话语权,更是为了解构中国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而“构建历史”。对这一本质,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和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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