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规避劳动关系四个套路 2020年岁末,43岁的饿了么外卖骑手韩某,倒在了当天第34单外卖的配送途中。去世后,他的手机仍然滴滴作响,订单超时罚款信息一条一条弹出。 韩某家人联系饿了么平台争取赔偿,却被告知,韩某与饿了么并无劳动关系。后者出于人道关怀提供2000元,再加上保险公司赔付的3万元,韩某家人总共拿到3.2万元赔偿。随后在社会公众质疑声中,饿了么宣布提供60万元抚恤金。 为何舆论发酵前,韩某无法拿到高额赔偿? 记者了解到,韩某是通过饿了么旗下的蜂鸟众包平台注册成为骑手,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此,由于无法认定劳动关系,难以认定韩某为工亡,也就无法获得赔偿。 “众包”二字大有玄机。据介绍,众包是指一个公司或机构把过去由员工执行的工作任务,以自由自愿的形式外包给非特定的大众志愿者的做法。以外卖配送平台的众包为例,只要劳动者自行注册,经过身份验证,就可以成为骑手,抢单赚钱。 在某种意义上,“众包”是一些用人单位的商业设计,既能省下巨额人力成本,也可置身于零工劳务纠纷之外。 有研究者计算,假设每个灵活就业者每月社保缴纳基数是6000元,按照100%档位缴纳,平台承担其中12%也就是720元,一年下来便是8640元。以目前某平台有300万名骑手计算,若每名骑手都按此基数、由平台缴纳社保,那么,平台一年的社保支出将达259.2亿元。 为降低成本,一些企业通过“套路”规避与灵活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也规避了相应的法律义务。 这些“套路”包括:转包,由风险承受能力小的第三方公司与劳动者签订“承包合同”“合作协议”等非劳动合同;前文所述众包,让灵活就业者在平台注册后直接开工,免去签约程序;中介制,自身抽离出来,与劳动者签订三方的居间合同,逃避承担直接的雇主责任;派遣,安排灵活就业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变直接用工为劳务派遣用工。 “我每天清晨开始接单,干到晚上十一二点。每天只在午后点单人数较少时能歇一会儿。”虽然是饿了么众包兼职骑手,但小张每天却要为送外卖付出十多个小时的劳动时间。他告诉记者,他认识的大多数饿了么骑手都是在众包上注册的。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海明认为,平台经济下的灵活就业者有4个特点:未与平台建立劳动关系;以平台工作谋生,长期参与其中;能够自主决定劳动时间和地点;劳动时需遵守平台规则并接受监管。 从这4个特点可以看出,在平台上登记注册的就业者,以平台工作为就业途径,但与平台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具有雇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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