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 关于于正和郭敬明二人的抄袭事件,早就成了大众话题。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庄羽的《圈里圈外》整体上构成抄袭,判决郭敬明赔偿庄羽20万元,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或直接将判决书内容刊登在报纸上; 2014年,琼瑶诉于正《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在这场维权官司中,业内139位编剧制片人也曾联名谴责于正,法院也支持了琼瑶的诉求。但两名被告的应对方式如出一辙:赔钱,但拒不执行道歉。 这次迟来已久的道歉,同不久前一百余名影视从业者的联名抵制不无关系。 12月21日,编剧余飞、宋方金等人在微博上发布了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公开信。公开信中称,近来,在一些网络平台、电视台的综艺节目,屡屡出现有抄袭劣迹的编剧、导演(于正、郭敬明),以节目导师、嘉宾的面目出现,在节目内外进行话题炒作,以此追逐点击率、收视率,博人眼球。而“这种一切唯收视率论、流量论的做法引起了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各界的极大反感”,呼吁媒体平台“扬时代正气,多宣传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主动拒绝这些有劣迹且不加悔改的创作人,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将他们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 该联署名单包括琼瑶、束焕、汪海林、白一骢、高群书等知名影视从业者。而在第二天,即12月22日晚,编剧宋方金又在微博上发布了“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于正郭敬明”的第二批联名签署名单,新名单共计45人,加上第一批,共计156人参与了抵制活动。 但对于该抵制活动能够达到的效果,联名者均表示不抱太大希望,更多只是一种表态。早先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编剧刘毅、汪海林二人就表示,此次联合声明更多是表明一种态度,至于能否对二人造成影响,则不在他们关心和控制的范围内。 “这件事情由头到尾,并不是针对他们两个人,而是针对某种行业风气乃至社会风气。对他们两个人是否造成影响,其实不是我们在乎的事情。我们认为,我们应该对不好的社会现象发出自己的声音,并且能够让更多的人听到这个声音,这就已经达到我们的目的了。”刘毅对中国新闻周刊总结。 但这种民间抵制很快引起了官方的关注。12月23日,新华社就该联合抵制事件,采访了公开信的四位核心发起者、参与者,并就此进行了深度报道。 12月24日,新华社继续追问:谁在给“劣迹艺人”提供粉墨登场的舞台?如何遏制资本把“劣迹”当卖点的不良行径?资本以及某些竭力为“劣迹艺人”粉饰的媒体应承担哪些责任? 12月25日,人民日报海外版旗下微博“侠客岛”发表题为《影视抄袭剽窃者,怎能成为榜样》的文章,文中明确对于正和郭敬明提出批评:“文艺作品的核心是原创,作品的质量是能力问题,但抄袭是绝不能触碰的红线”;“过去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拒不认错,甚至有恃无恐、继续大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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