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圳市人口发展形势面临新变化,结合现行入户政策实施以来的有关情况,以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实际需要,深圳市发改委牵头开展了《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修订工作,旨在进一步促进深圳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使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整合入户渠道 提高人才入户门槛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显示,户籍迁入计划根据人口管理政策和产业政策按年度制定,重点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户籍迁入划分为核准类入户、积分入户(包括人才引进积分、投资纳税积分、居住社保积分三个渠道)和政策性入户三个类别。 据介绍,此次修订延续了此前入户文件中入户人群全覆盖特点,针对学历型人才、技术技能型人才、政策性迁户人员、投资纳税人员、稳定就业和稳定居住人员分类施策。提高了核准类入户门槛,完善人才引进积分指标,优化老人、夫妻随迁条件。对不符合核准类及政策性随迁条件的人员全部实行积分制入户。 据观察,此次《意见稿》的主要修订内容集中在调整迁户渠道、优化人才引进入户条件、完善政策性入户条件等方面。 其中在优化人才引进入户条件方面,将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全日制本科,技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技能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技师。不符合上述核准条件的其他人才,统一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专项指标计划内通过积分方式择优审批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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