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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优化个税制度是“关键抓手”, 有三大理由 NBD:个税改革一直备受关注。当前个税改革为何如此紧迫? 余淼杰:2024年,中国经济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内部结构性矛盾中持续承压。宏观经济呈现复苏态势,消费动能不足、国际税收竞争加剧等问题仍制约高质量发展进程。 在此背景下,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成为深化财税改革、激活内需潜力、促进社会公平的关键抓手。 NBD:怎么理解这个“关键抓手”?个税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余淼杰: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提振居民消费、释放内需潜力,亟需税收政策精准发力。 2024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8.79万亿元,同比增长3.5%。虽保持正增长,但与新冠疫情前水平(同比增长8.0%)相比,增速显著放缓,消费复苏动能仍显不足。究其原因,中等收入群体作为消费主力,其税后可支配收入增长受限,叠加教育、医疗等刚性支出压力,抑制了消费升级。 二是应对国际人才竞争与税收博弈,要求税制对标全球标杆。 全球产业链重构背景下,税收政策成为各国争夺高端资源的核心工具。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为37%,而我国仍维持45%的最高边际税率,高端人才税后收入竞争力不足,甚至可能加剧“高端人才逆差”。 如果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可以更好地吸引国际高端人才,提升我们的国际竞争力。 三是推动共同富裕,需强化税收对三次分配的调节功能。 近年来,我国慈善捐赠规模在持续扩大,2023年社会捐赠总额达1363.8亿元,同比增长25.7%,但捐赠主体结构失衡问题突出,即长期依赖企业主导,个人捐赠占比较低。究其根源,我国税收激励政策存在制度短板。比如,现行政策规定个人捐赠税前扣除限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且不可跨年度结转,这严重抑制了民间公益活力。 2 提高个税起征点, 定向减轻中等收入群体负担 NBD:您在议案中提出“提高个税起征点至10万元/年”。为什么是10万元?有什么考量? 余淼杰:我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0万元/年,叠加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后,家庭年免税额度可达16万元,包括:10万元起征点+3.6万元赡养老人+2.4万元子女教育+其他扣除。 这样可以覆盖年收入12万~16万元的中等收入群体,整体政策将大幅释放消费潜力,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具体而言,同步在北上广深等高成本地区试点10万元/年的起征点,重点缓解高房价挤压效应;中西部地区则通过“赡养老人扣除翻倍+返乡就业补贴”组合,激活县域基础消费市场。 这样,通过“全国普调+区域试点”双轨策略,保障中等收入群体普惠减负,并差异化破解区域消费抑制难题,为“提低扩中”目标提供多层次支撑,为稳定社会、公平共享注入核心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