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命已完成? 住房公积金制度起源于新加坡,并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我国推广。当时由于住房条件差、需求较大,而资金不足,因此我国部分地区逐步效仿新加坡设立公积金,通过个人、企业、国家各出一部分,集资公住,来破解当时住房的供需矛盾。 黄奇帆指出,1995年以后,几乎所有的商业银行都开始提供按揭贷款业务。目前,中国的房地产系统已经基本建立,购置商品房的商业贷款体系渐成主流。当商品房市场循环已经形成的时候,公积金最初的使命已经基本完成。与此同时,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较低,也会产生分配不公的问题,可改为企业年金。 按照这一说法,即使公积金体系退出历史舞台,以现有的商业贷款体系,也能满足人们的购房贷款需求。从商业银行贷款体系的贷款能力来说,这一说法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从贷款购房意愿来看,这一说法显然站不住脚。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住房暗补改明补的产物,是职工的一个重要福利,是为了解决住房问题而建立的一种制度。当前,对于居住困难群体购房而言,住房公积金的功能主要有两个:一是支持公积金贷款及还款功能;二是购房时可以提取作为首付款等;老百姓的住房难题依然没有解决,住房公积金作为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资金来源依然有其价值,现在并不适宜取消住房公积金。 事实上,上述公积金已经基本完成使命的说法正是从公积金的第一个功能来看待的,即商业银行的供应体系可以满足人们的贷款需求,但在房贷需求端,情况并非如此。 一家地产公司营销总经理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目前旗下项目的购房客户只要能用到公积金贷款,还是会首选住房公积金。 住建部等公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52.58万笔,发放金额10218.53亿元,比上年增长7.17%。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34.82万笔、85821.3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8.18%和13.5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9845.7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65%;个人住房贷款率86.04%。 从人数看,仅2018年公积金就支持252.58万人购房,截至2018年末公积金共支持3334.82万人购房;从金额来看,截至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9845.78亿元,同期中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5.75万亿元,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整个贷款余额中占比近20%;从资金的使用率来看,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率(即年度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年度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为86.04%,连续数年居高不下,表明公积金缴存金额使用率较高,并且用于个人房贷的比重较高。 (2014—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及个人住房贷款率。) 在这种现象背后,其实是因为相比于商业购房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较低,人们的贷款购房成本大幅降低。据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测算,目前五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比同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低1.65—2个百分点,仅仅2018年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就可为贷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2019.98亿元,平均每笔贷款可节约利息支出8.00万元。 事实上,仅仅商业房贷的利息成本,已成为购房者的不可承受之重。据央行公布,2019年底,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0.07万亿元,同比增长16.7%,如果按照商业购房贷款平均5.3%的年利率来计算,中国购房者每年仅偿还房贷就高达1.6万元。 赵秀池表示,公积金贷款主要是支持首套房等刚需群体,公积金贷款能极大地降低购房成本,而商业贷款会显著提高人们的购房成本。贷款购房成本直接关系到贷款购房意愿,如果贷款成本过高,即使有商业银行放贷,但人们的正常合理的新增购房需求必将被压抑,结果不仅不利于老百姓解决购房难题,也不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此外,过高的住房信贷不仅透支购买力,而且还将挤压其他消费,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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