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件的网络热门词条是“玲娜贝儿下头”。如果我网络冲浪记忆没出错的话,“下头”一词一般用来形容渣男,还是让人落差感极大的那种。“下头”的前提是“上头”。没有热情奔赴的狂热喜爱,又哪里来跌落谷底的失望透顶? 然而“上头”和“冤大头”还是有区别的,它不是无知被骗,是带着一点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过瘾,带着一点不管不顾的“我乐意”。当然跟酒劲儿一样,“上头”越快,“下头”越猛。 到网上一看,现代年轻人的吐槽里,貌似很难对身边人“上头”,好好谈个恋爱、认真脱个单难于上青天,“上头”的事倒是很多。玲娜贝儿上头,“郭言郭语”上头,一部热播剧的CP上头,一首洗脑神曲上头…… 作为其中一员,我大概也能想得通,迷恋这些奇奇怪怪的文化符号,跟喝酒是一个道理——它可以用低成本的方式,快速获得一种沉浸式、忘我的迷狂,从而忘却现实琐碎烦恼,或者找到某种群体归属感。 可酒品好的人通常是醉得起、也醒得起。爱这些奇奇怪怪、可可爱爱,那当然也得直面那些不可控的“下头”。甭管玲娜贝儿纷争因何而起,总有人选择“但愿长醉不复醒”,总有人相信“拜拜就拜拜,下一个会更乖”。 无论如何,对人偶都这么温柔的人,怎么可以对人这么刻薄?再怎么“上头”“下头”也别忘了,人偶下面的,是月薪几千、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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