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 孩子被带走后,一些妈妈曾尝试报警,结果往往是“无法立案”。张荆律师解释,只要没有发生打架斗殴行为,就不能算治安纠纷;另外,孩子被亲生父母带走,也不属于拐卖人口和下落不明的情况。 作为援助“紫丝带妈妈”的公益律师之一,张荆接触过不少类似的案例。她发现,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大多发生在有家庭暴力行为存在的婚姻诉讼中,祖父母一代也经常参与这一行为,并对孩子进行养育。 报警没有用,只能向法院起诉。但张荆表示,抢夺、藏匿孩子这一行为是没有相关案由的,只能起诉离婚,但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对方为了巩固抢夺孩子的成果,一般会采取拖延战术,主张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果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一般会不支持诉讼请求。经常被母亲一方求助的妇联,也并非执法单位,没有执法权。 朱莉想过要“把孩子抢回来”,这种想法是“周期性的”。但她始终记得,前夫第一次把儿子带走时,儿子被吓坏了。她担心孩子,“还是想通过合法途径平平安安把他接回来”。 2017年10月,基于朱莉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优于男方,且工作稳定、有房产,母子感情深厚等因素,在证实了孩子从出生到被男方带走藏匿前一直在南京生活由朱莉抚养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孩子由朱莉直接抚养……朱莉给付男方财产分割款826142.9元。 儿子已经上小学了,朱莉拜托班主任,想去学校看孩子。老师也很为难,表示孩子可能会告诉父亲和祖父母。某一次,朱莉的儿子参加学校春游活动,回家却说是和妈妈出去玩了,其父就带人来学校吵闹。 朱莉不断乞求,最终获得老师的同意。这次见面有1个小时,儿子小心翼翼地问她:“妈妈,我能告诉其他同学我妈妈来看我了吗?” 2017年11月,朱莉前夫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8年1月,二审法院认为“朱莉直接抚养并无不当”,维持原判。朱莉松了口气,但就在她即将去接孩子时,她收到老师的信息,说她儿子被转走了,学籍留在原学校,人却不见了。朱莉没法通过教育系统查到孩子的下落,甚至不知道儿子有没有在上学。 2018年8月,当地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罪名对朱莉前夫立案侦查,由于刑法中对拒执罪是否可以运用于抚养权的司法解释不够明确,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就细节问题进行讨论,讨论一直持续了2年。 今年9月,根据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判决,万腊梅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但张一龙继续上诉,目前判决结果未知。 经历了数次上诉后,王建娜没有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写道:“因孩子尚年幼,不应轻易改变其生活环境,故本院认为应由被告抚养为宜。”曾有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抚养权和探视权“就像硬币的正反面,确定好谁有抚养权,另外一方自然应该有探视权”。10月,王建娜以孩子父亲侵犯自己探视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但因为孩子和父亲都无处寻找,传票无人接受,法院表示只能出具民事协查函。 过去的4年里,朱莉除了上班,大部分时间奔波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妇联之间。最初她一直孤军奋战,直到2019年,她在网上发现一群和她境遇相似的母亲。当她加入群聊后,群里的妈妈都对她在“孩子被藏匿的情况下拿到7岁男孩抚养权”这件事感到惊讶,她给她们带来了信心。 朱莉不想让“紫丝带妈妈”停留在自怨自艾的状态中,她想帮助这些妈妈们少走弯路。 “加入‘紫丝带’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孩子确实被藏匿,一个是一直积极地寻找和维权,参与到推动法律完善的活动中。”朱莉看到过一些放弃的案例,她理解维权的不易。慢慢地,“紫丝带妈妈”在多个网络平台建立了账号,微信群里已经有200多名成员,越来越多的人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或探视权。万腊梅觉得,“紫丝带妈妈”不仅是交流经验的地方,也是互相取暖的港湾。在此之前,她一直觉得孤独。 张荆为这个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据她观察,在“娘家”那边,有的父母不是很支持女儿把孩子找回来,一方面是认为太费劲,另一方面担心影响女儿再婚,“那么年轻,还能再生”。 但很多母亲还是选择坚持。张荆说:“母亲爱孩子的心意都是一样的,只有母亲不软弱,才有可能使幼小的孩子再次拥有母爱。” 张荆也遇上过“紫丝带爸爸”,有孩子出生后一直由父亲抚养,最后被母亲抢夺后藏匿。“无论如何,这种行为都是对孩子亲权(指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管教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记者注)的侵害,剥离了孩子和另外一方的亲情流动。但这类权利目前在我国没有诉权,立案都立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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