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胡月琴收到一份来自杨浦区人民法院诉讨医药费的传票。该《民事诉讼状》显示,新华医院(当时名称为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新华医院)起诉胡月琴,要求偿还124925.37元医疗欠费。 对此,胡月琴说,“我们对于医院的治疗存在质疑,所以没有出庭,给法院写了一封信说明我们的情况,法院判决我们要执行。”之后,胡月琴向法院提起上诉,由于未到庭,因此法院撤诉,依据一审判决执行。 随后胡月琴和丈夫给杨浦区人大常委办公室写信,2004年11月他们收到回信。信件上显示:为避免矛盾计划,现暂缓执行,等申诉结论再说,此意见已向申请方新华医院作了说明。因为有了该“暂缓执行”的信件,至今没有执行人员到胡月琴家中予以执行偿还。 此后,胡月琴和丈夫仍未放弃找医院开具死亡证明。 他们拿着这封信到新华医院申请开具死亡证明,不过仍未得到答复。随后,他们开始了走法律、信访程序。在2016年春天的一次信访期间,胡月琴的丈夫突发心肌梗塞去世。 去世当天死亡证明就开出来了? 胡月琴说,2017年新华医院联系她,称要当面沟通。她去到医院,对方称病历档案只保存五年,过后就销毁了,再者当时的工作人员有调职的,也有退休的。沟通无果,拿不到证明,胡月琴又找上海市信访办反映情况。 持续奔波后终于有了结果。2018年12月21日,胡月琴收到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答复。根据胡月琴提供的一份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显示:“经查,患者李奇乐的病史资料存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您可去新华医院(医患调节办公室)办理复印手续”。该答复书落款为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月3日上午,胡月琴去到新华医院拿到了复印件。但是令胡月琴意外的是,她在医院提供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看到,李奇乐死亡原因是“多脏口系统功能衰竭”,“急性暴发性胰腺炎”,而填报日期为2003年5月25日,这天正好就是李奇乐死亡的日期。 这令胡月琴很不解,“儿子去世当天证明就开出来了,为什么一直不给我,拖到现在?”根据胡月琴提供的照片,记者看到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的填报日期确实为2003年5月25日。 拿到儿子死亡证明复印件后,胡月琴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销户手续,“原本派出所说需要原件才能办理,后来得知我的情况,向领导反映情况后通知我说可以过来销户。2019年3月胡月琴在当地派出所开具了死亡殡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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