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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合力促进海洋经济 高质量发展 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是广东首部关于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不仅为打造高水平的“海上新广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向外界展示了广东全面建设海洋强省的决心与思路,更释放了广东加大力度支持涉海企业发展的积极信号。 《条例》的一大亮点,是针对过去海洋管理多头分散的难题,提供了“解决方案”——明确省、沿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洋经济工作协调机制,同时还界定了海洋经济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部门职责,进一步凝聚发展合力。 当前,广东已成立由省委书记任主任的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了全面建设海洋强省的意见以及海洋强省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今年的海洋强省建设年度要点将发展海洋经济、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作为海洋工作的重中之重。 记者梳理发现,与江苏、福建、厦门等省市出台的类似条例相比,广东的《条例》结合海洋经济发展实际,对海洋新兴产业的海洋电子信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15个产业作出专门规定,提出具体发展方向和重点。 近年来,广东在海洋产业发展、海洋生态建设、海洋综合管理等方面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为海洋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比如,在2023年8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海洋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沿海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精简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用海申请材料。 同时,广东还参照陆地产业园供地模式,打造海洋产业园海域使用管理模式,在缩短用海主体用海前期工作的同时,提升用海审批效率,让企业“拎包入驻”“拿海即开工”。 今年4月,全省首单“交海即交证”业务在广州南沙落地,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成为全省首家享受“交海即交证”改革红利的企业。 屈家树表示,今年出台的《广东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全面实施,将引导“城、湾、岛、岸、堤”合理布局,进一步完善海洋空间体系,更加有力保障产业发展空间。“当前,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出台建设现代海洋城市的意见,高水平打造环珠江口‘黄金内湾’,建设广州、深圳、珠海等一批引领性现代海洋城市。” 南方日报记者 黄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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