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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居民楼需“升级”改造 鹤园小区是广船职工宿舍居住区,其中部分楼宇已有60余年楼龄,居住体验较差。 24日,羊城晚报记者走访发现,中五巷1-7号、西十巷1-4号、西十一巷1-5号是鹤园小区危旧房“原拆原建”的3栋楼宇,其中,中五巷1-7号已迎来封顶。 广州造船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公司”)资产运营部经理卢志强介绍,上述3栋楼宇建于20世纪50年代末,为砖混结构,存在结构安全隐患,例如墙砖风化严重、天面和外墙渗漏、楼道狭窄、光线阴暗、外墙挂满密集线网、通风采光不佳等现象。另外,房屋的空间布局欠佳,户型不规则,部分户型没有单独的厨房、厕所,需要进行改造。 创新项目资金筹措方式 鹤园小区危旧房“原拆原建”项目与广船老厂区地块出让有关。2020年,广船老厂区地块具备招标、拍卖、挂牌条件。收储公开出让地块的竞得者广州瑞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需接受改造主体广船公司的委托,承担鹤园小区微改造资金和改造实施责任。 “地块出让结合微改造项目,是导入社会资源、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推进改造的新举措。”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城市更新科科长邢励斌介绍,鹤园小区的“原拆原建”项目与老旧小区微改造统筹研究、统筹实施,依托广船老厂区地块收储和出让契机,由地块受让方接受改造主体委托,承担资金和实施责任。 2023年4月,鹤园小区微改造方案由荔湾区政府审定批复。 “在微改造方案研究和编制的早期阶段,广船公司就对部分老旧楼宇有‘原拆原建’的诉求,但当时《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还未印发,落地实施有难度。”邢励斌表示,2024年,《办法》印发后,为老旧楼宇拆除重建提供了明确的政策路径,也为鹤园小区实施微改造过程中同步探索推进危旧房“原拆原建”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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