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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金名将 治民边陲治兵前线,67岁高龄仍让敌军闻风丧胆 南宋高宗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崔与之生于广州增城一个医生家庭。父亲年轻时因屡试不第便悉心研究医术,在家乡一带行医,颇受当地百姓爱戴。但崔与之出生不久父亲就去世了,只得随母投靠外家。外祖父做过助教,官职虽小,但在地方上算是头面人物。借由这样的条件,崔与之才能入学读书,继续其父早年的追求。 崔与之的父亲崔世明有一句话:“不为宰相,则为良医。”经世致用,为民解困,就是他的家学。最初,崔与之一直没考上进士,于是萌生外出求学的念头。1189年,他不顾刚刚经历丧妻之痛,得增城书友林仲介等人资助,抱定“三年学成以归”的决心毅然离家,只身跋涉近2000公里,行程70天,到临安(今杭州)参加补试,争取考进太学,再为进士之路努力。这条路风险很大,因为进了太学也是一介白衣,能不能成为贡生乃至进士都是未知数。但崔与之决心很大,并于第二年春天考入太学,在太学过着清苦的生活。1193年,他终于考中进士乙科,成为岭南人由太学生中进士的第一人。这时候他已经35岁了。 从此,崔与之从低干起,逐渐执掌一县、一州、一路,后又被颁授尚书、丞相等高职,可谓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干起来的官员。 据《宋史·崔与之传》记载,他登第之后最初被授予浔洲(今广西桂平)司法参军,当地的常平仓很久没有整修了,漏雨泡坏了存米,崔与之就拆掉自己住的屋子的瓦去盖粮仓的屋顶。郡守想要将常平的积粮卖掉,崔与之坚持不让,郡守很敬佩他,改变了主意并向朝廷推荐他。在任淮西提刑司检法官时,一位大京官的儿子在乡霸占民田,很多官员不敢过问,他将之处之以法,责令退还民田,抑制了豪强气焰,被盛赞为“守法持正”。他曾任邕州(南宁)通判并摄宾州(宾阳),这是僻远地方,两地又相隔百里。他往返治理却成效斐然。 53岁起,崔与之主政广西的司法检察。当时朱崖产一种苦橙, 当地百姓摘取它的叶子来代替茶,州郡就向百姓征收税;琼州的百姓用吉贝(木棉属植物)纺织做衣,服这个劳役的女性不得不抛家弃子,苦不堪言。崔与之将这些苛捐杂税全都免除。他凭借斐然政绩得到宋廷的注意,获召赴临安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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