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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公司发布的补充通知全文: 21日我公司发布的《关于春节前禁止到冰雪大世界游玩的通知》在网络上引起较大反响。公司本意是倡导我公司员工与游客错峰游玩,但因沟通不足造成个别员工的误解,在此向各位员工表示歉意。经公司研究决定,35号文件中禁止和粮农业员工到冰雪大世界游玩的倡议,遵从员工自主选择,不作强制要求。且关于年前去冰雪大世界游玩将取消年度优秀员工的评选和年终福利的领取资格内容在此通告作废。已经响应公司倡议导致退票的员工,门票费用和损失由公司报销。 春节后,公司将统一安排一天,由董事长带领有意愿游玩员工到冰雪大世界带薪游玩一天,全部费用公司承担。 媒体评论:企业管理不能公私不分 对此,潮新闻评论称,这件事情的发生有个背景。哈尔滨冰雪大世界第一天开园,因为景区方面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大量游客挤在当天入园,排队入园都要三四个小时,导致不少游客喊退票。哈尔滨当地开始做一些劝导工作,希望本地市民暂时不要凑热闹涌入到冰雪大世界景区去,给外地游客让一下路,等春节后再去冰雪大世界玩。 虽说,大家基本都承认该公司领导的出发点是好的,但问题的关键是这个做法越界了。 有人说,这家公司是和胖东来学的,胖东来禁员工收高价彩礼,那我也可以禁止员工去冰雪大世界。这些规定,本意是充满善意的,但是方法却值得商榷。 现代社会提倡公是公,私是私,不能公私不分。即使对于某些陋习,公司理应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日常管理,进行引导,但不应与员工个人的收入、福利挂钩,进行强制。试想,如果原文从“通知”改为“倡导”或者“建议”,删掉最后一段“特别提醒”,那是不是就既高格局又符合法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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