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隔离费用标准
集中隔离费用标准为保护公民个人和公众健康,有效切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由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广东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实施。该方案自2月10日起发布。广东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是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直属院校,是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于2020年3月12日经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名义开展本科教育,是广东省高水平普通本科院校建设单位。 为保障本院学生入学、毕业和就业等日常学习、生活,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现制定该院学生集中隔离费用相关政策。 一、学生集中隔离(教学、生活)期间,学生应遵守以下相关规定: 一、学生应当正确佩戴口罩。学生应当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建议不参加人员密集场所聚集活动,确需在公共场所聚集活动的,应当配合所在地政府防控工作,并提前向所在地政府报告。 二、学生不得在隔离区域内就餐、住宿。学生原则上不参加聚集用餐的集体活动,就餐时应分散就餐,不离开隔离地点,分散就餐前,应做好手卫生。 三、学生不得擅自离校。学生返校前应当对隔离期间的住所进行消毒和通风,居住宿舍期间应保持宿舍内环境卫生清洁。学生离开宿舍前应当在宿舍内完成体温检测、健康监测和登记。 四、学生应保持住所环境清洁和通风,不得在宿舍使用生活垃圾,宿舍内严禁摆放生活来源不明的物品。 五、学生如有确需出入公共场所的,应提前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严禁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出入公共场所。在公共场所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登记、出示健康码等防控措施。未佩戴口罩时,应保持口罩清洁,并随身携带口罩。 六、隔离区学校教室、宿舍等场所每天定时定时对教室和宿舍门把手、窗户、楼梯扶手等公共物品进行消毒。 七、师生和学生之间应加强学习生活交流,保持一定距离,不聚集、不扎堆。 八、师生和学生之间如需要交流,应错峰、分散、有序进行,不得聚集在公共场所。 九、学生在隔离区需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正常入校上课、学习。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十、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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