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这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一级巡视员贺青华21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不建议以下人群接种新冠疫苗,包括对疫苗所含成分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患有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的人。他提示,妊娠哺乳期不宜接种新冠疫苗。在接种新冠疫苗前,一定要跟医生报告自身情况。 在之前的紧急接种期间,广东省也发布通知,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对象如有以下情形,应予暂缓接种: ● 对疫苗中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和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等过敏者,既往发生过接种疫苗后严重过敏反应者; ● 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和发热者: 1。 高血压患者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治疗,但收缩压仍≥160mmHg 和(或)舒张压仍≥100mmHg 者; 2。 糖尿病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或患有上述急性并发症痊愈未满2 周的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13.9mmol/L 者; 3。 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TSH>10μIU/L,且T3、T4 低于正常值者;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亢性突眼患者; ● 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接种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 ● 有惊厥、癫痫、格林巴利综合征,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 ● 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 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者; ● 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者;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抑制剂者; ● 有新冠病毒感染史者; ● 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 其他未尽事宜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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