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变更都符合户口整顿秩序 之后,晨报记者联系到了被举报人王华。 王华说:“公安局就这个问题已经调查三四年了,我一出生我的母亲就将我抱养给了蒙古族人,所以我一出生就是蒙古族人,我的户口没有任何问题。” 王华表示,李刚对于其出生并不了解,且自己的亲生父母及收养父母现在都已过世。 “山西省公安部门当时在调查时,我的亲弟兄及收养家庭的亲属都做了证明,还有1982年往山西迁户以及抱养情况的证明,这些证明都在准格尔旗公安局可以查询。我的户口不存在任何问题,妻子及孩子的户口也完全符合户口整顿秩序。”王华说。 王华表示,在2009年以前,其妻子与两个儿子都有两个户口,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后来注销一个户口,所以保留了农业户口。 等不到的回应 但王华所述的内容,在李刚提供的2020年2月27日与自称是准格尔旗公安局局长刘光明的电话录音中被“推翻”。 通话录音显示,公安部门要求王华提供抱养手续、过继手续及落户手续等证据,但调查结果表明抱养没有形成事实。 在通话录音中,自称是准格尔旗公安局局长的刘光明表示,对于王华户口的问题,已经做出了决定,会议文件也已出,会尽快落实。 那么,这段录音是否属实?合作社全体社员举报王华户口一事进展如何? 7月29日,晨报记者通过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委宣传部与准格尔旗公安局郭姓工作人员进行对接。 当天,宣传部工作人员梁志国称,准格尔旗公安局的反馈是“变更户口的事,情况比较复杂,王华的户口在山西向阳堡,变更祖籍一事已与山西方面沟通过,正在等对方的调查结果,公安局已经协调多次。” 8月6日,准格尔旗公安局郭姓工作人员告诉晨报记者:“领导说了,一定答复,但是需要过程,需要进一步核查研究。” 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准格尔旗公安局仍未对此事给出回复。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2016年2月1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得知,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和变更,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 按王华所说,自己出生就被抱养给蒙古族,那就是符合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但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养父母共同填报并签署《内蒙古自治区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表》。本人及养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扫描件电子版。提供收养证明原件及其扫描件电子版;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其扫描件电子版;如无《出生医学证明》,需开具公民户籍所在地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 王华的民族成份及户籍类型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变更是否符合上述流程?内蒙古晨报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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