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指导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10大要点速览
2021年02月26日 19:14 北京日报客户端作者:北京日报
原标题:国家卫健委指导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10大要点速览 国家卫健委近日组织专家进一步对此前相关技术方案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形成了《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中小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 三个文件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要求学校须重视开学准备,严格落实“四方责任”,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完善各类预案,安排师生有序返校。开学后,要加强新冠肺炎、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春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把好校门关,加强场所、活动、员工等方面的管理。要保持学校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废弃口罩定点投放,落实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加强个人防护,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同时,要严格落实“四早”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托幼机构: 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 托幼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开园前必须做好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并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做好垃圾清理。 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在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含共同生活家属),并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学校做好开学返园的健康检查。对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快递人员不入园 开园前14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入园时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方可入园。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园门口设置1米线隔离带并配备疏导工作人员。 严格落实幼儿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在园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门卫室设置快递专用区域,进行外包装消毒,快递人员不入园。 幼儿及共同生活居住亲属的健康状况每日报告 家长每日应如实向班主任老师报告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亲属的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如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及时上报就诊。 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个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个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一旦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园内出现病例后,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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