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 深圳首创 ●2013年7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挂牌成立。这是全国首个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职机构。 ●2015年8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施行后,深圳又相继出台了国内首个垃圾分类专项规划、3个地方标准和7个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规范标准体系。 ●2017年6月3日,发布全国首份《深圳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对家庭生活垃圾分类中遇到的数十种场景和处理方式进行了详细解读说明。 ●2019年3月26日,全国首创垃圾分类智慧督导平台——“E嘟在线”。该平台不仅可以对督导员的工作状态进行在线督导,还能远程指导居民如何正确进行垃圾分类,并将督导工作进行数据化统计分析。 3.0版本 定时定点分类回收厨余垃圾 垃圾分类 深圳模式 “3.0版本”是深圳不断探索升级垃圾分类工作的代名词。 2015年,深圳开始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此后,围绕“将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转化为行动力”的目标,深圳约3500个住宅区和城中村配备了7000多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同时在全市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形成了住宅区垃圾分类1.0版本。 2018年开始,通过在住宅区建立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安排志愿者现场督导,小区居民的参与率和准确率持续提升,在深圳侨香村等小区形成了“楼层撤桶+定时定点督导”的住宅区垃圾分类2.0版本。 目前,深圳开始推行的垃圾分类3.0版本,新增定时定点分类回收厨余垃圾。这一模式试行成熟后,将推广至全市住宅区。 未来,深圳还计划推行垃圾处理费随袋征收的4.0版本,不断提升垃圾分类的居民参与率。 三级发力 分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如今,深圳垃圾分类形成了“市、区、街道”三级共同发力模式。市级层面进行统筹的顶层设计和成立专门机构保障,逐步推动建立覆盖全市的分流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培育分流分类体系的产业链。 为明确各级责任,深圳建立起责任落实体系,压实区、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餐饮企业,集贸市场,收运、处理企业六类机构的垃圾处理和分类收运责任,从制度上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层层落实;同时还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区政府的绩效考核,以及民生实事、治污保洁、生态文明考核,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全过程监管。 在惩戒方面,去年开始,深圳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法行动,城管局联合公共信用中心首次在信用网上对8宗垃圾分类违法信息进行公示,其中最高罚款5万元,以此倒逼责任人和相关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理工作。 深圳垃圾分类工作的效果逐渐显现。在住建部2018年第二、三、四季度对全国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核中,深圳连续排名第二。今年第一季度的考察中,深圳垃圾分类工作也是名列前茅。 结合深圳实际需求和现状,探索适宜深圳的垃圾收运计费模式,深圳垃圾分类还将继续深化推行。《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草案)有望在年内颁布实施,生活垃圾“按量收费”或被写入该法规中。不久的将来,深圳或将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和差别化收费的原则,逐步建立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撤桶计划 年底3600个小区完成撤桶 楼层撤桶能够有效保证小区楼层间的卫生,避免蚊虫滋生。2019年上半年,深圳805个小区建成“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的垃圾分类模式,实行厨余垃圾定时定点(每天晚上7时至9时)分类投放,并招募党员、志愿者、热心居民、物业人员等作为督导员。全市共有2671名督导员在805个小区的2630个集中投放点开展现场督导,覆盖45.2万户、153万居民,平均每个集中投放点服务约172户居民。 目前,深圳楼层撤桶工作完成率最高的是宝安区。早在2013年,宝安区就在中心区的小区试点楼层撤桶。目前,宝安区楼层撤桶进程已进入白热化阶段,记者从宝安区城管局了解到,截至7月16日,宝安区192个设置楼层桶的住宅小区中,有160个已实现楼层撤桶,完成率达83.33%。 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表示,预计到今年年底,这一模式将推广至全市3600个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这意味着,很多在楼层放置了垃圾桶的小区要进行“撤桶”,重新在小区内选点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 奖励机制 小区最高可获30万元补助金 为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深圳各区根据实际情况探索着奖励机制。2016年,盐田区在全国率先探索建设生态文明“碳币”体系。通过“碳币”服务平台,市民租乘公共单车、节约用水用电、回答环保问题等行为都可获得“碳币”。“碳币”可用于兑换线下优惠券和奖品。目前,盐田区的居民垃圾分类也接入了“碳币”系统。 在南山区,城管部门以小区为单位,对支持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的物业小区给予一定物质鼓励,不支持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的小区则被纳入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警告名单。 据了解,深圳还计划每年拿出6250万元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三年总计1.875亿元。激励补助5000个家庭、1000个个人、500个住宅区及不限定名额的单位,以更加有效地推行垃圾分类。其中,“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资金补助为2000元;“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资金补助为1000元;“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资金补助为10万元/1000户,小区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针对激励补助资金的发放,深圳还出台方案制定了具体的评定标准:准确分类投放垃圾每年累计不少于120天,每年参与不少于6次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现场督导、入户走访或宣传等活动的家庭,可被评为“好家庭”;全年督导、服务时间不少于200小时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志愿者,以及在推动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等,可被评为“积极个人”。对于“绿色小区”和“绿色单位”的考评,方案则列出了包括集中投放点、资源回收站等多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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