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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制度最根本的是资金流动问题。”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向时代周报记者指出,信息互认、异地提取等,更多是前置条件或表面环节,最终仍要回到资金所有权和调剂使用问题上来。 “如果推进跨区域资金调剂,规则必须清晰,包括权责关系、资金定价规则等。”严跃进解释,异地公积金贷款中,缴存地和购房地面临的风险和责任不同。异地购房会同时牵动两地公积金池子:在购房地贷款,占用购房地额度;在缴存地提取,减少缴存地可用资金。“对城市而言,房屋交易量可能上来了,但公积金可能变得不够用。” 这就关涉到公积金中心的角色定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首都治理研究院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部主任董昕指出,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金融运作能力有限,应对市场变化能力不强。这是公积金存贷比持续走低、资金利用效率不高的重要原因。 这一能力限制,在资金跨域流动时会被进一步放大:管理中心既没有足够的金融工具来定价和调剂资金,也没有超越城市层级的协调权限来平衡缴存地和购房地的利益。 当前,地方模式为破除公积金地域壁垒作出的努力,主要解决的是资金在空间上的错配。但资金流动起来之后,增值收益归谁、风险由谁承担,以及一个更关键的问题——谁有能力协调,目前尚没有答案。 因此,从信息互认到资金互贷,已经不只是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的事。严跃进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背后是无条件流通还是有限度流通,需要制度安排;公积金中心的定位也要调整,目前它属于事业单位,跨区域资金流动涉及事业单位之间的沟通,还需要金融监管部门授权和支持。 制度要落地,先要把规则统一到全国层面。李宇嘉指出,异地贷款要从“一地一议”走向常规业务,前提是贷款条件和审核信息全国统一、信息平台标准化,并建立贷款违约追溯机制。其中,缴存地能否配合直接扣款,直接关系到放款银行的风控要求能否满足。否则,异地贷款仍是一地一议的试点,难以变成常规业务。 信息互认的法律基础已经奠定,但从“认记录”到“通资金”,公积金的全国流通仍待一张统一的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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