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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网络,谨供参考) 目前全球针对AI生成诗歌的专门立法仍处于早期阶段,但相关监管框架主要通过版权法、AI伦理规范、内容标识要求三个维度展开。以下是主要国家/地区的实践,重点包括中国: 一、中国:以内容安全为核心的监管体系
-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8月生效)
- 核心要求:
- 内容安全:AI生成诗歌不得含“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宣扬恐怖主义”等内容(第七条)。
- 标识义务:必须在生成内容显著位置标注“AI生成”标识(第十二条)。
- 训练数据合规:使用具有著作权的诗歌数据训练模型,需依法取得授权(第七条)。
- 案例执行:
某AI诗歌App因未标注生成内容被网信办约谈(2024年3月),整改后添加水印“AI创作,仅供参考”。
-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延伸适用
- 若AI诗歌通过平台发表传播,平台需履行“内容审核责任”,否则可能触发“传播违法信息”处罚。
- 版权争议处理(司法实践)
- 关键判例:深圳南山区法院2024年裁定
- AI独立生成的诗歌不享有著作权(因缺乏“人类智力创作”)。
- 人类深度参与的AI诗歌(如人工修改>40%内容)可获版权保护。
二、欧盟:严格版权与透明度立法
- 《人工智能法案》(AI Act, 2025年全面实施)
- 高风险分类:大众传播类AI工具(含诗歌生成)需遵守:
- 训练数据版权记录保存(第28条)。
- 生成内容强制添加“机器可识别水印”(第52条)。
- 用户知情权:必须明确告知用户正在与AI交互(第16条)。
- 版权指令(DSM Directive)适用
- 文本与数据挖掘例外条款(Article 3):
- 允许为科研目的使用版权诗歌训练AI,但商业用途需授权。
三、美国:版权法主导下的个案裁判
- 版权局政策声明(2023年3月)
- 核心原则:
- AI自动生成内容不受版权保护。
- 人类需证明“实质性创意投入”(如指令设计、筛选修改)方可登记版权。
- 实践案例:
- 诗集《黎明的算法》因作者仅输入关键词未做修改,版权申请被拒(2024年)。
- 司法趋势
- 作家集体诉讼(如Sarah Silverman诉OpenAI):
- 焦点在于训练数据使用版权诗歌是否构成“合理使用”(案件审理中)。
四、共同监管焦点与空白领域 监管维度 中国重点 欧美重点
版权归属 人类修改程度决定保护范围 要求人类“主导创作”
内容标识 强制标注+平台责任 机器水印+用户告知
训练数据合规 明确要求授权 商业用途需授权/合理使用争议
伦理审查 国家安全导向的内容过滤 防止偏见/文化多样性保护 关键挑战与趋势
- 立法滞后性:
- 现有法规多针对“生成内容”而非“创作过程”,对AI诗歌独特性(如隐喻机制)缺乏界定。
- 全球协同难题:
- 中国强调内容管控 vs 欧美侧重版权保护,跨境平台面临合规冲突。
- 技术解决方案探索:
- 区块链存证:中国作协试点“AI诗歌创作过程存证链”,用于版权认定。
- 检测工具:OpenAI推出AI文本检测器(识别率约80%),但诗歌因语言模糊性更难识别。
创作者合规建议
- 中国创作者:
- 使用国内备案AI工具(如百度“文心一言”),确保内置内容过滤。
- 对AI初稿进行30%以上改写并保存修改记录,以申请版权。
- 国际创作者:
- 避免用受版权保护的当代诗歌训练个人模型(尤其欧盟)。
- 在出版物扉页声明AI使用比例及工具名称(如“GPT-4辅助创作50%内容”)。
未来风向:中国网信办2024年工作要点提出研究“深度合成文艺内容分级管理”,诗歌可能按传播范围(如小众文学平台vs大众媒体)实施差异化管理。建议持续关注《著作权法》修订草案中关于“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专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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