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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审核拨付监管流程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收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材料后,会同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税务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商务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和注销、新车注册登记、新能源新车车型等信息核查比对服务,支持地方高效开展审核工作。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确定对本辖区内补贴申请的审核层级、审核部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时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审核后确定补贴金额,并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申请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申请时,需将资金安排建议抄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 汽车报废更新政策实施期结束后,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应于2026年2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对各地上报的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汇总审核。按照发改环资〔2025〕13号文有关要求、商务部审核意见,中央与地方进行清算。 三、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1月8日。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汽车置换更新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和实施方式,细化操作流程,压实各方责任,并参照汽车报废更新有关要求,做好跨年度工作衔接,确保有序平稳过渡。 各地要建设完善汽车置换更新信息系统,商务主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等加强信息共享和核查比对,税务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各地区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指引,辅助地方开展补贴申请信息审核,提供二手车转让登记、新车注册登记等信息核查比对服务。各地汽车置换更新信息系统按统一标准与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对接,通过数据接口及时推送补贴申请发放等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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