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层次与财政体制相适应 统筹层次低是我国社保制度一直被讨论和关注的问题。《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8》指出,社会保障统筹层次低,直接限制了地区之间的互助共济,基本养老保险在许多地区还停留在地市级统筹层次。 由于采取地方“承包制”,不同地区间的筹资、待遇与基金结余的差距日益扩大,最终导致这一制度安排难以充分体现国家利益、社会公平。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告诉记者,我国是一个庞大的经济体,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内是可以自由流动的。社保与劳动力密切相关,一方面人口在流动,另一方面社保体系却在市与市之间割裂,参保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不同区域的劳动力流动是不平衡的,这就导致人口流出及老龄化压力较高地区社保收支非常紧张,人口流入地和经济大省地区则有大量累计结余。 值得一提的是,在全国社保养老保险费率降至16%的改革前,广东的待遇标准较高而筹资标准较低,部分城市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4%。黑龙江则待遇标准偏低,但筹资标准居高不下,上述比例高达20%。这表明,经济较为发达的广东的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约比黑龙江企业低6个百分点。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种地区差距不利于形成市场经济竞争公平的基石,因为不同地区养老保险缴费的差距实质上直接影响到法定劳动成本与竞争环境。 此外,郑秉文表示,一个省内部也存在着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实现省级统筹后,省内基金的失衡问题就解决了,欠发达地区就不需要省级的转移支付了。 以养老金收支总体较为富裕的广东为例,其内部养老金结余并不均衡,97.3%基金累计结余在珠三角地区,粤东粤西粤北仅占2.7%。2017年上半年,广东曾有10个城市出现47.9亿元当期赤字。 由于广东自2017年7月1日启动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省里统筹管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配和使用,解决了粤东粤西粤北等地区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待遇发放难等问题,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数据显示,广东在改革实施8个月后,广州、深圳等8市和省直上缴省级统筹金100.4亿元,弥补了赤字城市缺口。 “养老保险是有风险值的,放在一个大的区域中风险值更容易平衡。分割到很小的区域,每个区域很容易出现收支不平衡。”汪德华说。 这就是业界所讲的“大数法则”,意在使风险池尽可能地放大,使个体风险降到最低,放大成员间互助共济的范围。 按照计划,2020年要全面实现省级统筹,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打好基础。全国统筹后,将由中央统一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计发、管理等,地方经办机构只负责记录追踪、待遇核算、基金征缴等工作。 实施全国统筹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深化改革的重要一步。这将使工薪劳动者的基本养老金制度和政策实现全国统一,从而促进各地劳动力成本的均衡和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 不过,2019年已经过半,许多省份尚未实现统收统支式的省级统筹,全国统筹何时实现尚无定数。提高统筹层次的难点何在? 何文炯告诉记者,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必须高度重视各级政府责任的有效落实。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其统筹层次与财政体制相适应,则容易落实各级政府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责任。如果统筹层次提高而财政体制不变,则必须采用有效的机制,才能落实各级政府对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责任。 “统筹层次提高后,如果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不能有效落实,则可能出现收钱不积极而发钱很积极的情况,这就必然导致基金收支不平衡。”何文炯说。他强调指出,“统筹层次低是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缺陷,但不是其唯一缺点。因此,在推进全国统筹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现行制度,使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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