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包括中国对AI创作的诗歌有哪些法规、要求?
(本文来自网络,谨供参考)目前全球针对AI生成诗歌的专门立法仍处于早期阶段,但相关监管框架主要通过版权法、AI伦理规范、内容标识要求三个维度展开。以下是主要国家/地区的实践,重点包括中国:一、中国:以内容安全为核心的监管体系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8月生效)
[*]核心要求:
[*]内容安全:AI生成诗歌不得含“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宣扬恐怖主义”等内容(第七条)。
[*]标识义务:必须在生成内容显著位置标注“AI生成”标识(第十二条)。
[*]训练数据合规:使用具有著作权的诗歌数据训练模型,需依法取得授权(第七条)。
[*]案例执行:
某AI诗歌App因未标注生成内容被网信办约谈(2024年3月),整改后添加水印“AI创作,仅供参考”。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延伸适用
[*]若AI诗歌通过平台发表传播,平台需履行“内容审核责任”,否则可能触发“传播违法信息”处罚。
[*]版权争议处理(司法实践)
[*]关键判例:深圳南山区法院2024年裁定
[*]AI独立生成的诗歌不享有著作权(因缺乏“人类智力创作”)。
[*]人类深度参与的AI诗歌(如人工修改>40%内容)可获版权保护。
二、欧盟:严格版权与透明度立法
[*]《人工智能法案》(AI Act, 2025年全面实施)
[*]高风险分类:大众传播类AI工具(含诗歌生成)需遵守:
[*]训练数据版权记录保存(第28条)。
[*]生成内容强制添加“机器可识别水印”(第52条)。
[*]用户知情权:必须明确告知用户正在与AI交互(第16条)。
[*]版权指令(DSM Directive)适用
[*]文本与数据挖掘例外条款(Article 3):
[*]允许为科研目的使用版权诗歌训练AI,但商业用途需授权。
三、美国:版权法主导下的个案裁判
[*]版权局政策声明(2023年3月)
[*]核心原则:
[*]AI自动生成内容不受版权保护。
[*]人类需证明“实质性创意投入”(如指令设计、筛选修改)方可登记版权。
[*]实践案例:
[*]诗集《黎明的算法》因作者仅输入关键词未做修改,版权申请被拒(2024年)。
[*]司法趋势
[*]作家集体诉讼(如Sarah Silverman诉OpenAI):
[*]焦点在于训练数据使用版权诗歌是否构成“合理使用”(案件审理中)。
四、共同监管焦点与空白领域
监管维度 中国重点 欧美重点
版权归属人类修改程度决定保护范围要求人类“主导创作”
内容标识强制标注+平台责任机器水印+用户告知
训练数据合规明确要求授权商业用途需授权/合理使用争议
伦理审查国家安全导向的内容过滤防止偏见/文化多样性保护
关键挑战与趋势
[*]立法滞后性:
[*]现有法规多针对“生成内容”而非“创作过程”,对AI诗歌独特性(如隐喻机制)缺乏界定。
[*]全球协同难题:
[*]中国强调内容管控 vs 欧美侧重版权保护,跨境平台面临合规冲突。
[*]技术解决方案探索:
[*]区块链存证:中国作协试点“AI诗歌创作过程存证链”,用于版权认定。
[*]检测工具:OpenAI推出AI文本检测器(识别率约80%),但诗歌因语言模糊性更难识别。
创作者合规建议
[*]中国创作者:
[*]使用国内备案AI工具(如百度“文心一言”),确保内置内容过滤。
[*]对AI初稿进行30%以上改写并保存修改记录,以申请版权。
[*]国际创作者:
[*]避免用受版权保护的当代诗歌训练个人模型(尤其欧盟)。
[*]在出版物扉页声明AI使用比例及工具名称(如“GPT-4辅助创作50%内容”)。
未来风向:中国网信办2024年工作要点提出研究“深度合成文艺内容分级管理”,诗歌可能按传播范围(如小众文学平台vs大众媒体)实施差异化管理。建议持续关注《著作权法》修订草案中关于“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专项条款。
平台需履行“内容审核责任”,否则可能触发“传播违法信息”处罚。
这个太难了,很多都很难判断呢。 看看再说 红影 发表于 2025-8-7 20:41
平台需履行“内容审核责任”,否则可能触发“传播违法信息”处罚。
这个太难了,很多都很难判断呢。
这个“内容审核责任',指的是内容不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反社会等的一切反动议论;包括发泄对社会不满,对国家政策不满,骂人等议论,不能出现在AI诗歌中(哪怕你是明确标识是AI创作)也不行。其实这和我们平时对手写诗歌和其它文艺作品审查是一样的。
至于如何认定是手写还AI独立创作和人机联合创作,我们没有办法认定,这个全靠作者自己自觉。
但是,只要是标明了是AI创作或者联合创作,还是应当把作品的文艺属性,该发哪版块就发哪版块,因为目前国家标定是人机联合创作中,人为创作(修改)部分大于40%,就可以申请版权的,说明国家是认可创新发展的,不然,花多么钱投入那么人力物力智造出强大开源的AI来干嘛呀。 我想,任何一个新事物的出现,避免不了它的两重性,也必然会有各种各样的看法,唯一的办法就是要不断地完善它,使它更好的为人类服务。 梦油 发表于 2025-8-8 14:02
我想,任何一个新事物的出现,避免不了它的两重性,也必然会有各种各样的看法,唯一的办法就是要不断地完善 ...
所言极是,对待一个全新的前沿科技成果,它肯定能造福整个人类!我们只能以积极的态度去发发掘它的潜力,来为我们所用,而不是一味去阻挡它,反对它。 樵歌 发表于 2025-8-8 18:20
所言极是,对待一个全新的前沿科技成果,它肯定能造福整个人类!我们只能以积极的态度去发发掘它的潜力, ...
是的。樵歌朋友说的极是。任何一个新生事物刚一出现时,总会有质疑的声音。 樵歌 发表于 2025-8-8 09:55
这个“内容审核责任',指的是内容不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反社会等的一切反动议论;包括发泄 ...
这个是AI在文学创作方面的探讨,其实关于AI需要探讨的还多着呢。 红影 发表于 2025-8-8 21:50
这个是AI在文学创作方面的探讨,其实关于AI需要探讨的还多着呢。
它强大的功能,在工业应用上是贡献最大的,在文艺上,也只是小小的尝试而已,目前,在视频制作、影视作品中已经走在前列了。诗歌创作方面已经 滞后了。 樵歌 发表于 2025-8-9 10:55
它强大的功能,在工业应用上是贡献最大的,在文艺上,也只是小小的尝试而已,目前,在视频制作、影视作品 ...
主要尝试的人少,都去尝试,用得就多了{:4_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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